网易旅游

成都酒店推出"对时房",住满24小时算一天房费

2006-04-03 10:41:19 来源: 华西都市报(成都)   网友评论 0 条
 

  4月2日,成都宾馆酒店业冒出了第一家吃螃蟹的“对时房”酒店。这家酒店对外宣称,在酒店住宿收费上将改变“中午12点退房结账”的一贯做法,转而采取“对时房”的收费方式:不论何时入住,住满24小时才算一天房费。

  4月2日,成都某商务酒店对外宣称,该酒店决定打破行业坚冰,改变“中午12点退房结账”的一贯做法,率先推出“对时房”的收费方式,即点对点住满24小时算一天。如客人下午5点入住酒店,次日下午5时退房离开,酒店方只收取一天的房费。同时,针对一些住宿时间不足24小时的客人,酒店方采取“半对时”的方法收费,即点对点满12小时为计费单位,超出部分可按时计费。

  考虑到“中午12点退房”行规的影响,消费者如在上午9点入住酒店,次日中午12点退房,尽管入住时间超过了24小时,酒店方也仍只收取一天的房费!

  4月2日,四川省消委副秘书长王国滨表示“中午12点退房”的行规属于典型的行业“霸王条款”,侵犯了消费者公平交易权,以“点对点满24小时”作为一天来收取房费,这种方式与“中午12点退房结账”相比,更具有公平性,值得肯定。

  四川省饭店与餐饮协会的何涛会长昨日表示,“中午12点退房结账”这一做法属于国际惯例,自有其存在的道理。至于成都酒店业冒出“对时收费”方式,何会长表示,行规并非强制性规定,宾馆、酒店等企业有自主选择经营方式的权利,至于这种收费方式的存亡,这将由市场来决定。据了解,成都各宾馆、酒店在执行“中午12点退房”的行规上,都非常灵活,这与宾馆房间紧张情况、经营状况都有关系,在客人少的情况下,有的将退房时间推迟到了下午2点。

  4月2日记者了解到,成都绝大多数宾馆、饭店都依据《中国旅游饭店行业规范》,执行“中午12点退房”的规定。即饭店客房收费以“间/夜”为计算单位(钟点房除外),次日12时以后、18时以前办理退房手续者,饭店可以加收半天房费;次日18时以后办理退房手续者,饭店可以加收一天房费。 huan

频道精选

论坛热贴

 
网易旅游,更多精彩在首页,
 
主编:秦淑妍 高级编辑:李清华 李浩凌 编辑:魏志彤 李宇环 吴秋华 美编:林水养
主编信箱 旅游报料热线:020-85105341 北京报料热线:010-82558313 网易部落_新博客 网站地图
About NetEase - 公司简介 - 联系方法 - 招聘信息 - 客户服务 - 相关法律 - 网络营销 - 给网易提意见
网易公司版权所有
©1997-20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