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个旅游巴士上一片紧张恐怖的气氛,全体团员都非常沮丧和压抑,都纷纷表示回去后要和亲友讲,再也不来不能保证“人生安全”的所谓“九寨沟人间天堂”了!最后,导游钟小姐勇敢地下车去找他们,并和他们说:“人家已经被你们打成头部重伤,右腿也打断了,赶着返回成都去住院治疗,你们到底还要怎么样?!”之后,他们回到车上商量,导游也回到了巴士上。等我们的车开出停车场大院时,这辆神秘的黑色奥迪车就消失了。
而我们返回成都的路上本来还要安排都江堰旅游的,但是全团的人都被这次血腥而令人恐惧的“九寨沟人间天堂”游倒足了胃口,竟没有一个人还有心情要继续旅游的,遂草草收场。我们于18日下午回到了成都市内。而我一家三口,立即打的到达成都军区八一骨科医院,于下午五点入住。经医院照片检查和诊断:“头部四处重伤缝11针,右腿髌骨粉碎性骨折,胸骨未见明显骨折,肌肉严重挫伤。”医生告诉我,头部是否有后遗症还得住院观察,腿部骨折起码要大小便都在床上,卧床平躺一两个月后,才有可能复原出院。这对于我个人和家庭的伤害多大,我相信有良心的人都明白。
应该承认,我们对导游是很满意的,她也及时把发生的惨案汇报了旅游公司。但是,虽然我们多次当面和电话反映,四川省**旅行社有限公司除了一个小姐来电了解了一下情况外,再没有任何音信,更没有到医院来探望和解决问题。同样的,作为惨案发生现场的四川茂县羌*大酒店,依然是没有任何人来进行慰问和解决问题。从惨案发生时间11月17日晚上到今天(11月27日),已经过去整整十天时间了,上述这两个相关责任单位,没有派出任何人来找过我们,更没有提供任何形式的帮助和解决。
在旅游合同期间内,帮助顾客购买了旅游责任险,出了这样的悲惨事件,作为合同甲方的四川省**旅行社有限公司,无疑负有不可推卸的经济和道义责任!而作为旅游景区接待单位的四川茂县羌*大酒店,顾客在此消费发生了这样惨无人道的悲惨事件,同样也负有不可推卸的民事和刑事责任!
鉴于目前我们一家到四川旅游,已经陷入了经济和精神上的绝境。迫不得已,从维护四川旅游经济大省的声誉和“九寨沟人间天堂”的美誉出发,从必须保护游客生命安全和人身自由的法治秩序出发,我们只能向贵局和贵州政府领导如实反映以上事实,并诚请贵局和贵州政府领导派人调查了解,帮助我们摆脱这个悲惨的困境。毕竟,贵领导比我们更加清楚:
一个保障不了游客生命安全的地方,一个维护不了公民合法权利的地方,即便风景再美丽如“天府之国”、“人间天堂”,也一样可称之为“人间地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