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优秀古建筑毁坏消失的主要原因
(一) 房地产开发拆毁
当代我国经济发展和城市化发展迅速,近十年来,房价连年上涨,包括拆旧建新的房地产开发热一浪高于一浪,广大城乡中大量的优秀古建筑被拆毁夷平,如,北京市孟端胡同45号院的果郡府第等均被拆毁。
(二) 城中村改造拆毁
随着城市向外扩展,形成不少城中村。全国不少城市在开发改造城中村时将其中的古建筑拆毁。北京、太原、郑州、济南、西安、长沙、广州、昆明等城市都曾或正在进行城中村改造。从城市发展和提高人们的生活质量来看,城中村改造十分必要,但在一些城中村改造中,没有对古建筑进行评估,也没有采取保护措施,致使一些优秀的古建筑被拆毁。
(三)基本建设和城市建设破坏拆毁
基本建设和城市建设导致不少的优秀古建筑毁灭,如,宋至清代多次重修号称“全闽第一楼” 的福州市鼓楼,在新中国成立后因拓宽街道而被拆毁。
(四)所有者自拆
近20年来,由于拆迁能获得高额的补偿,一些古民居的主人为了多获赔偿,纷纷将旧建筑拆掉,建成二、三层的新楼,导致很多优秀古民居消失,如,厦门海沧东屿村的李妈吕宅等。
(五) 偷盗
偷盗给很多优秀古民居带来毁灭性破坏,使它们仅存空壳。以前偷盗分子主要盯上无人居住的古民居,现在即使有人住,犯罪分子也不放过,先假装来收买古物,趁机踩点,无论房主是否同意卖,到了某个晚上很多木石雕构件就被盗了。这些被盗的古建筑构件,流入了古玩市场。而这些构件因丧失了原生环境,其应有的学术和科学等方面的价值大大降低。
(六) 缺乏保护主体
除了被列为各级文物保护单位的古建筑得到有效保护外,其余的古建筑因缺少保护主体很难得到保护。因为大多数优秀古建筑为民间私人所有,房屋的主人不重视保护这些古建筑,而也有一些古建筑拥有者由于经济困难,无力对古建筑进行必要的维修危象连连。
(七) 维修过度乃至翻建、重建
不少优秀的家庙、宫寺等古建筑受到了过度的“维修”乃至重建。在这些过程中始终是民间自发的行为,事先没有进行任何文字、拍摄、录像等记录;更没有专业人员指导,很多保存了百年或二、三百年以上的精美构件被弃而不用,使整体建筑花里胡哨。如此,优秀古建筑就在这样频繁的重修、重建中丧失了原有的风采,变成了现代建的仿古建筑。
(八) 火灾
古建筑普遍地存在使用者不合理拉接电线,房内乱堆易燃物的现象,即使是一些文物保护单位,使用者也没有意识到乱接电线存在火灾的隐患。
中国传统建筑早已将防火的智慧融入其中,在建筑空间布局和防火预留空间方面,历代先人都形成了严格约定。然而,目前的商业开发行为,抛开传统建筑的防火理念,日益拥挤的建筑物“消灭”了原有防火间隔,古建的防灾功能也就不复存在。高度商业化的古城内,游客众多,酒吧、旅社林立,这导致明火火源较多。同时,急功近利的古城改扩建,让原本就严重老化的电线负荷剧增,火灾危险陡升。在过度的商业开发中,古城古建原有的防灾功能基本瓦解,现代化的消防安全工作又跟不上来,
(九)地震、洪灾等灾害损毁
2008年汶川大地震,都江堰二王庙受到极为严重的破坏,大量建筑坍塌,只剩下主殿等几座建筑。
除上述因素之外,自然损坏也是威胁古建筑安全的因素。很多优秀的古建筑,由于建造年代久远,大都已有100年以上的历史,长期的日晒雨淋,致使梁架等木质老化、糟朽,屋顶瓦面缺损和渗漏,基础不牢,墙体开裂,砖石风化严重,排水不畅,可以说隐患重重,不少古建筑因此崩塌变成危房,直至最后消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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