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通讯员孙绪强 车晓昱 记者 贾晓宏) 近日,即墨市旅游局正式对外发布《关于旅行社组团来即旅游奖励暂行办法(2014修订本)》,对原先实行的《旅行社组团来即旅游奖励暂行办法》进行了相应的补充完善,将旅游电子商务等新兴渠道纳入范围予以奖励,对原有程序进行适当简化便于操作,对旅游购物点等《旅游法》明确内容依法调整。
记者从即墨市旅游局获悉,为发挥旅行社的积极作用,带动即墨客源增长,培育即墨地接旅游市场逐步发展壮大,即墨市于2012年10月出台《关于旅行社组团来即旅游奖励暂行办法》,经过一年多的市场培育和政策激励,2013年,全市接待团队游客统计数量约5万人次,政策成效初步显现。
记者了解到,针对不断变化的形势,为继续巩固地接市场培育成果,即墨市旅游局对原先施行的《旅行社组团来即旅游奖励暂行办法》进行了相应的补充完善,将旅游电子商务等新兴渠道纳入范围予以奖励,对原有程序进行适当简化便于操作,对旅游购物点等《旅游法》明确内容依法调整。
据悉,调整后的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有效期溯至2014年1月1日,原《办法》同时废止。同时,市旅游局向部分涉旅奖励主体进行《办法》调整部分的政策解读,确保办法顺利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