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七部门重拳出击加强房地产中介管理)
新华社北京8月17日电(记者王晓玲)近日,住房城乡建设部、国家发改委、工业和信息化部、人民银行、税务总局、工商总局、银监会等七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加强房地产中介管理促进行业健康发展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针对群众反映最多的中介行业假房源、乱收费、阴阳合同、哄抬价格等问题,《意见》从规范中介服务行为、完善行业管理制度和加强中介市场监管三个方面,对房地产中介机构及从业人员提出了具体要求。
意见要求各地核验房源信息,已出售或出租的房屋,要在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房源信息撤除;中介机构不得为不符合交易条件的保障性住房等房屋提供中介服务;不得将金融服务与其他服务捆绑等。此外,意见还明确要求,加快建设房地产中介行业信用管理平台,建立严重失信主体“黑名单”制度,对严重失信的机构和从业人员,联合实施市场和行业禁入措施。
业内人士认为,与此前发布的《房地产经纪管理办法》等中介相关管理文件相比,此次《意见》呈现部门联动性强、监管内容全面等特点。尤其是七个部门从价格、通信、金融、税务、工商行政等多个方面抓住了中介行业监管的牛鼻子,其力度和效果都是前所未有的。
特别是针对近年来出现的中介指定金融机构、捆绑服务、违规提供或与其他机构合作提供首付贷等问题,《意见》明确规定:中介机构提供住房贷款代办服务的,应由委托人自主选择金融机构,不得将金融服务与其他服务捆绑;中介不得提供或与其他机构合作提供首付贷等违法违规的金融产品和服务,不得向金融机构收取或变相收取返佣等费用;金融机构不得与未在房地产主管部门备案的中介合作提供金融服务。
专家表示,此次政策出台,是对此前国务院出台的《关于加快培育和发展住房租赁市场的若干意见》的具体落实,对于规范市场有积极作用。考虑到各个地方监管条件和水平差距较大,要达到《意见》提出的治理目标,还需要一个过程,但意见的出台对于规范中介行业具有里程碑意义。(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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