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利用P2P和众筹平台开展房地产金融业务被叫停)
新华社北京10月14日电(记者罗娜)国务院日前发文,明确叫停利用P2P和众筹平台开展房地产金融业务。在当前房地产调控不断升温的背景下,此举意在遏制各类投机资金进入市场,预计近年来出现的各种房地产众筹平台和从事P2P房贷业务的中介机构将成为重点整治对象。
今年房地产市场暴热的背后,一定程度上与互联网金融背后的资金“乱窜”有关联,各类资金通过互联网平台进入房屋交易市场,进而直接或间接地推高房价。
自今年3月份“首付贷”被纳入互联网金融行业专项整治重点领域之后,各地已逐渐叫停“首付贷”。记者通过多方了解,中介机构现在已不再提供“首付贷”或类似金融服务,但购房者可以通过各种金融平台筹措到购房资金。通常的做法是,购房者通过向银行申请消费贷或信用贷的形式获取资金,信用贷的贷款利息通常在5.5%-5.8%左右,一般可以申请到70万-100万的不等额度,且随用随取,不用不产生费用。消费贷款的申请门槛也不高,尽管银监局规定消费贷款禁止流入楼市,但不排除因客户造假或银行审批不严,造成部分消费贷款被挪作购房款。
此外,在房屋交易过程中,“赎楼贷”“过桥贷”“垫资”“短期拆解”等多种名目的资金借贷情况也依然存在。由于监管部门对贷款利息有相关规定,所以在实际操作中会做一些变通。据某中介机构业务员透漏,实际签署合同时,可以借以“手续费”或者“平台费”等名目,“比如,1.5%的月利息,落实在纸面上,就是0.6%的月利息,加上0.9%的手续费”。
业内认为,在“首付贷”被叫停之后,部分参与房地产配资的P2P网贷实质上就是隐形的房贷,不但加大房地产市场的杠杆率,而且难以被完全监管和控制。
10月13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布《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地产中介机构和互联网金融从业机构等未取得相关金融资质的,不得利用P2P网络借贷平台和股权众筹平台从事房地产金融业务;取得相关金融资质的,不得违规开展房地产金融相关业务。规范互联网“众筹买房”等行为,严禁各类机构开展“首付贷”性质的业务。
业内认为,房地产金融业务政策收紧是大概率事件,但此举并没有威胁到金融体系的安全,所以纠偏是非常及时的。从实际情况看,这能够使得楼市中的资金相对安全,也防止了各类炒房的现象出现。
上海易居房地产研究院总监严跃进认为,对于各类中介业务的规范非常有必要,同时应该对近期各类中介、商业银行和金融企业进行业务抽查,如果有各类“放纵”金融高杠杠模式的现象,那么就应该列入黑名单。他预计,对于此类平台来说,至少有30%会面临破产,这也是对此类违规做法的一个惩罚,此类惩罚意义明显,对于打击各类互联网金融创新的泡沫具有积极作用。(完)
(原标题:利用P2P和众筹平台开展房地产金融业务被叫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