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治霾专款"去哪儿了?财政部点名怒批这些地方)
; ; ; ; 北京启动空气重污染蓝色预警、天津发布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河北启动重污染天气橙色应急响应……最近几天,京津冀和周边地区又遭遇了“霾伏”。
还没来得及心塞,财政部又狠戳了一把小伙伴们的痛处。12日,财政部发布一份关于中央大气污染防治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的通报,点名批评一些地方政府和单位骗取、挤占、挪用专项资金,违规扩大开支范围。
事情是这样的。财政部监督检查局今年5月对北京、天津、河北、山西、内蒙古、江苏、安徽、山东、河南等9省区市进行检查,调查2013-2015年中央大气污染防治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
这是财政部第一次大规模对该专项资金进行检查。为什么挑这些地方?因为它们在这三年拿到了239.4个亿的中央大气污染防治专项资金,占资金总额的94.25%!
据了解,检查组实地检查的项目涉及中央专项资金80.72亿元,覆盖面为34%;检查共涉及121个资金分配管理部门和单位、719个专项资金使用单位。不查不知道,一查吓一跳:
——安徽省谯城区、利辛县、灵璧县、泗县、五河县、怀远县、阜南县、太和县、寿县、霍邱县等10个县(区)扩大开支范围,2014-2015年在用于秸秆禁烧的专项资金中列支人员经费及单位奖励、工作经费等保障类经费2.19亿元,其中2014年7700万元,2015年1.42亿元。部分县区还将257.11万元专项资金挪用于与秸秆禁烧无关的办公楼维修、招待、新打机井、购买变压器等其他事项,其中2014年90.58万元,2015年166.53万元。
——天津市环保局2015年在中央专项资金中安排425万元用于黄标车淘汰工作中产生的交通、邮电、办公等费用。
以上涉及的只是地方政府扩大开支范围现象,除此之外,检查组还发现部分地方存在专项资金闲置、甚至浪费等现象。
——河南省郑州市城市管理局2015年集中采购186辆小型垃圾压缩车,其中分配给中原区的25台小型垃圾压缩车因车辆型号无法与垃圾站对接等原因造成车辆闲置,涉及762.5万元专项资金。
——山西太原焦炭有限责任公司作为太原市城中村(棚户区)和农村推广使用洁净煤焦替代工程指定配送企业,2015年10月至2016年3月从山西亚鑫煤焦化有限公司采购洁净焦炭14.61万吨,对其中抽验不合格的洁净焦炭3.88万吨,该公司未按规定拒付价款,涉及财政资金1941.35万元。
等等,还没完!还有地方为完成部门预算的项目支出进度,采取“以拨代支”方式向相关项目单位拨付中央大气污染防治专项资金。山西太原市环境保护局及下属分局属于此类,涉及金额24679.03万元。
情况大概就是这样,问题是,专款流失,咋办?!
全国政协委员、经济学家张连起:中央安排大气污染防治专项资金,与老百姓的生活息息相关,也是民众高度关切的话题。安排专项资金的本意,是专款专用,专项落实。但从检查的情况看,有的地方是移花接木,有的是挪用,有的是骗取,这些行为都是违反预算法的。应该依法依规追究相关当事人的责任。建议今后增加督查频率,对重点地区进行事前、事中、事后的跟踪绩效评估。
中国财政科学研究院资源环境研究中心主任陈少强:财政部这次检查,查出的问题有点眼熟,在其他专项资金上,也有相关问题,比如挪用,不匹配等,应在完善资金管理方面加强监督。同时,也需要标本兼治,完善整个专项资金转移制度。增加一般性转移支付规模和力度,并进行专项资金整合。
针对此次检查发现的问题,财政部方面表示将按照《预算法》和《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追回被骗取、挤占、挪用、违反规定扩大开支范围的补助资金,责令相关地区进行整改。
同时,财政部门将研究健全资金管理制度,加大监督检查和违规惩戒力度,保障财政补贴资金使用的安全有效,防止财政存量资金在基层财政和项目单位沉淀。
新华社记者刘红霞、郁琼源、申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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